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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时档案和身份证年龄不一怎么办?

时间:2020-09-11 22:54

  档案在我们生活有很多方面的作用,一般情况下退休时社保局都会审核档案,那么对于办理退休时档案和身份证年龄不一怎么办呢?
  有网友反映说妈妈已经到了50岁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档案和身份证上的年龄不一样,导致无法办退休。原来这位网友的妈妈是企业职工,但其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1969年3月,本来今年三月份已经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去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被告知档案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符,因此3月份暂不受理其退休手续。

  然后网友的妈妈多次和社保局交涉,表示出现可能和登记档案的有关人员错误所致,社保局让其设法收集更多的档案材料。网友妈妈找到了当时就读中学的学生登记表档案,上面记载着出生日期,但是没有注明月份,但这份材料不被社保局认可,由于没有制表时间。经过多方折腾,还是未能办理。
  后来,社保局向网友出具一份《不予受理告知书》,告知书中回应,根据相关通知规定,以档案记载时间为准,作为退休日期的参考依据。据社保局审核科科长介绍,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颁布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尽管这个网友的妈妈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1969年3月,但它与档案部分记载不符,虽然他们也认可居民身份证登记出身年月是真实的,但他们审核出生日期的目的,是作为何时能领取养老金的依据,只能依据《通知》规定,不能不看档案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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