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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或

时间:2019-10-06 23:04

今天(6月11日),最高法发布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其中提出多举措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包括推动将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

推动将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如何推进执行难源头治理?《纲要》指出,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以会商、联席会议等形式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公民个人财产信息、人口资源信息、理财投资信息的准确、全面、完整,夯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基础,从源头上解决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导致执行查控系统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此外,还要强化执行程序与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体系的有效衔接。

《纲要》指出,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社会保障部门化解涉民生执行案件合作机制,推动将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探索推进商业保险特别是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让人身伤害、财产侵权等类型债务在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赔付。推动建立与强制执行程序相关联,符合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律的保险体系。

《纲要》还提出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的举措,包括: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规范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做好执行案件中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工作,依法有序分流“执行不能”案件。

加大对“僵尸企业”的清出力度

“执转破”是破解执行难的重要一节,是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利于无财产可破的僵尸企业通过法律途径快速实现市场出清

《纲要》要求,强化执行程序中“僵尸企业”的清出力度,从根本减少执行案件存量。着力解决执转破进程中缺少破产费用的问题,推动建立清出“僵尸企业”的专项基金。

此外,完善办理执转破案件及审理破产案件考核机制,调动各级人民法院推动执转破工作的积极性。推进简易破产程序设计,快速审理“无财产可破”案件。加强执行信息系统与破产案件审理信息系统对接,推进措施资源、信息资源和财产处置资源共享。(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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