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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一)

时间:2019-07-23 09:29

  1.大学毕业后,在石家庄上班,缴纳公积金,2007年,本人到保定就业,日前查询公积金账户显示:封存状态,问题: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需要什么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答:如果封存两年了,可以提取,持本人身份证、集中封存通知单,就近到我中心各辖区管理部办理清户提取手续;如您的账户在原单位封存已满两年,且目前无新单位为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清户提取手续。
  2.我看到新闻说取公积金政策松动了,请问只有村证的房或者租房,能否将公积金取出来呢?已经联系缴存5年了。谢谢!
  答:您好!1、职工购买户口所在城中村改造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户口本或原宅基地证(房产证)、拆迁安置(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及政府有关规划、建设批文。职工因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需补缴差价款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征收(拆迁)安置协议、补缴差价款的收据。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2、职工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公安派出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税纳税凭证。以上材料交由职工所在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季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季度已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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