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贷款后停交公积金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0-03-18 09:39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一)借款人采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
(二)借款人购房行为被撤销或被确认为无效的;
(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四)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五)借款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六)借款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七)借款人连续3个还款期或累计6个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八)抵押物灭失或价值降低,借款人拒不提供其他抵押物的;
(九)借款人出现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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