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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夫妻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三)

时间:2019-07-21 12:27

  1. 配偶在婚前用其名下的省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目前还贷中。想问下,我能否用我名下的市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我名下无房产并未使用过市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和利 率多少?谢谢!
  答:不能

  2. 我的公积金在石家庄,我媳妇公积金在邯郸,我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呢?我媳妇的公积金能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 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答: 您好!我中心在计算职工贷款额度时,根据主贷人正常缴存年限确定缴存时间系数,参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额外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我中心在计算 贷款额度时会计入参贷人在异地的公积金缴存情况。

  3.本人户口与公积金都在唐山,媳妇户口石家庄,在石家庄买房能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否。
  答:如果你媳妇有公积金是可以的,而且你媳妇作为主贷款人。

  4.媳妇是在正定县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我本人是在外省缴纳住房公积金,媳妇是户口在正定,我的在外省,在正定买房的话,贷款额度是否可以加在一起?需要什么资料?
  答:那得看你贷款买房的主贷款人是谁,如果是你媳妇就可以,是你,你就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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