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二)
时间:2019-07-21 12:27
1. 2014年八月商贷购房,2014年八月提取公积金,2015年6月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请问一下,2015年九月份我能再取公积金吗?就是中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谢谢您的答复
答:您的情况可在偿还购房贷款满12个月后以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 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 。(2)在省直、铁路公积金分中心或银行商业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近 三个月还款流水。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及其配偶各自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2.您好,公积金贷款后,有购房合同,没有购房发票,能不能将个人账户的全部公积金取出来?
答: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 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首次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 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 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 因偿还公积金贷款再次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 取业务。
3.我的公积金账户现在是封户状态(已离开原单位),现在贷款买房了(用爱人的省直公积金贷款买的),请问我的公积金能否提取,谢谢
答:能的,具体联系电话12329咨询。
4.你好,我已从单位离职两年,未重新就业,想要支取原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办? 因为我的户口是在省人才的集体户口,并不知道居委会在哪里,怎么开具为未就业证明啊? 还有 ,我爱人已经在其他省份购买了首套自住商品房,已经签订了商品房购买合同,但是还没有房产证。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我可以支取我的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吗?具体应该怎么做呢?谢谢!
答:如您的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封存已满两年,且目前无新单位为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交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办理清户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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