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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时间:2019-10-06 23:01

  昨日(5月29日),记者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从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按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5年。当前,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5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080元,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待遇每月提高135元。

  除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与大学生也息息相关。我市为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生活补贴,此轮调整后,该项补贴标准与其他失业保险参保人待遇相同,均为每月1215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同时,我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就业方面,凡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满足条件可一次性获得2000元就业补贴。去基层岗位就业的大学生,以及参加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也都有相应的岗位补贴和见习补贴。吸纳大学生就业的小微企业也会获得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方面,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我市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大学生,可一次性获得5000元创业资助,租用经营场地的还可获得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此外,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一些优秀的项目还会获得更高资助,比如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前三名的创业项目,可获得5万元至20万元资助。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我市人社部门预计年内将出台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如毕业5年内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获得不超过2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失败补偿。同时,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可贴息的贷款额度、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等扶持标准也将提高。记者梳理发现,调整后的标准大多较之前翻了一番,有些更是之前的3倍,比如创业资助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变为单个企业最高资助额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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